1、
个人出租房不属免税或不征税范围,且
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可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
代征税款和代开
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