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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具体方法是哪些

法律分析
终止采购合同权利义务的方法是:解除采购合同;履行采购合同的义务;债权人债务免除;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以及债务互相抵销或者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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