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约定解除,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详细的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解除方要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要求履行通知义务,保留好通知送达的证据。
(二)对于法定解除,要准确判断是否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如不可抗力等。一旦符合条件,及时发出解除通知,同样做好通知送达的证据留存。
(三)合同解除后,若有未履行部分,停止履行。已履行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可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索赔损失。若解除方违约导致解除,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