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账自愿赠与在完成财产权益转移且受赠人接受时通常有效,受赠人无需归还。此时应保留相关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作为赠与成立的证据。
(二)若出现法定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赠与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需及时收集侵权、违约等相关证据。
(三)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应准备好能证明经济状况变差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