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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新规定,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
父母房产过户子女新规:父母的房子要留给子女,有三种方式,分别是继承、赠与和买卖,不管是继承、赠与还是买卖,都必须要付出一项花费:评估费,费用等于评估价×0.5%。三种方式的费用规定分别为:
1、按照房屋买卖办理过户过户费包括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和房屋评估费。
2、按照房屋继承办理过户:过户费包括契税、印花税、房屋产权登记费,另外可能涉及到的继承权公证费。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其继承过户可免征契税。
3、按照房屋赠与办理过户:过户费包括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屋产权登记费。父母子女属于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其赠与过户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均可免征。
法律依据
《契税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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