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租期内房东将房屋重复出租给第三人构成违约,承租人可通过多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房东在租期内将房屋重复出租给第三人的行为构成违约。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以保障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若无法继续履行或承租人不愿继续履行,可解除合同,房东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涵盖实际损失,像搬家费、临时住宿费用等,以及其他合理损失。若合同有违约金条款,承租人可按约定主张,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时,可要求补足差额。此外,承租人还能要求房东承担合理的可得利益损失。承租人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救济方式。如果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