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但购房款由他人支付时,产权归属需结合出资性质、双方约定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不能仅依据登记或出资单一因素确定。
1.若他人出资属于赠与且无明确表示赠与特定对象,通常视为对登记人的赠与,房屋产权归登记人所有。
2.若他人出资属于借款,即使购房款由他人支付,房屋产权仍归登记人所有,但登记人需向出资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合理利息。
3.若双方存在借名买房关系且有书面协议证明实际购房人借用登记人名义购房,实际购房人有权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若没有书面协议,实际购房人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名买房事实,比如出资凭证、实际居住证明、房屋相关费用缴纳记录等,否则房屋产权可能归登记人所有,实际购房人仅能主张返还出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