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妥善保管买卖合同原件。书证的证明力以原件为优先,仅持有复印件易被对方否认真实性,增加法院采信难度。双方应各自留存原件,避免涂改、遗失或损坏。
(二)确保买卖合同内容完整明确。合同需包含标的物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价款、付款方式、履行期限、交货地点等关键信息,这些内容能直接证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减少纠纷中的事实争议。
(三)确认买卖合同的合法性。签订合同的主体需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法的合同无法作为有效证据,还可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