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承揽人是否可以将辅助性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

承揽人是否可以将辅助性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与承揽的主要工作不同,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且可以不经定作人同意。
但是,如果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那么必须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根据承揽合同的性质,承揽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也就是说,承揽人对工作的完成承担全部的责任;
即使承揽人将辅助性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也要对整个的工作负责,如果第三人完成的工作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三条,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最新修订:2024-02-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