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
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
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
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
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但
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
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住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根据《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对
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