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抵押担保专题 > 扣押的期限

扣押的期限

扣押的期限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2-27 15:30:32 已帮助147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扣押的期限
司法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时,可能会发现案件中涉及到的一些财物可以证明案件当事人的犯罪行为,这时司法机关有权对这些财物进行扣押。
但扣押财物是有一定期限的,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扣押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犯罪嫌疑人应配合公安机关或法院执行财物的查封与扣押,如果不配合的,执行机关可以对其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