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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项目征收决定的内容

旧城改造项目征收决定的内容包括:
    1、被征土地单位;征用土地单位;
    2、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同意乙方征用甲方土地发展项目,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3、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4、房屋拆迁补偿拆迁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等。
    旧城改造的内容如下:
    1、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并组织大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把旧街坊改造成完整的居住区;
    2、更新、调整城市工业布局;
    3、更新或完善城市道路系统;
    4、造城市规划结构,在其行政界限范围内,实行合理的用地分区和城市用地的规划分区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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