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离婚协议自己写无效,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是否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2)该协议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该协议的内容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3.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