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
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
离婚时应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对
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
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
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
当事人的申请拍
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
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对于夫妻离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分割的比例如何分配的问题,首先必须是
夫妻双方离婚,不管是和平离婚还是
诉讼离婚,都按照走法律规定的途径去离婚,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法律
法规,对于婚前的
个人财产可以不纳入分割,但是
婚后共同财产一定会进行分割的,分割的比例要根据国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