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前要准确判断员工是否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避免与普通员工签订。
(二)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合理的经济补偿,按照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给劳动者,补偿数额要符合当地标准。
(三)将竞业限制期限设定在两年以内,确保协议期限合法。
(四)保证协议内容不侵犯劳动者基本权利,不违背公序良俗,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