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一年且育有子女的情况下,离婚时彩礼通常无需退还。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存在共同生活经历,不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
(二)若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法院可能酌情返还部分彩礼。
此处的生活困难需为绝对困难,即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