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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效力如何认定

1、农村房屋买卖效力的认定是: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买卖,应当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农村房屋买卖,应当认定无效。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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