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
行为人有无履约能力。
如果行为人在
签订合同时根本不具有
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只有部分履行合同的能力,却与一方或数方签订大大超过自己履约能力的合同,那么行为人签订合同的主观目的往往是为了骗取对方财物。而
合同纠纷的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一般都具有履约能力。
2、看行为人有无履约行为。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就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行为人利用欺骗手段骗取对方信任签订合同后,以履行一小部分合同的目的是为骗更大的钱财作掩护。而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一般都是积极认真地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看签约后财物的流向。
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一旦依照合同的约定取得标的物,或者对方给付的预付款、
定金之后,当事人都会把它们投入正常的经营活动之中,为在
合同期限内履行自己的义务作努力。
4、看行为人事后是否真正愿意承担
赔偿责任。
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因自己的过错而使对方遭受
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一般不推卸责任,会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来减少对方的经济损失,或适当
赔偿对方的损失。而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人,则不管其行为给对方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决不会主动积极地采取措施来弥补或者干脆携款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