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行使。
合同撤销权与
抗辩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且抗辩权的行使并不包括合同
撤销权。
1、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
当事人互负
债务,一方当事人在他方当事人未履行
对价义务而请求其履行时,有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如,甲与乙约定甲交货时乙就交钱,但是假如乙不交钱要甲先交货那甲就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了。
2、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要求的权利。
3、
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先
履行合同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的财产状况恶化,可能危及到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或未提供
担保前,有拒绝先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而撤销权在债权中是指
债务人作出有害于债权的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如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所以,合同的
履行抗辩权并不包括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