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其中一人欠债时,需依据债务性质采取差异化处理方式,既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实现,也维护房产其他共有人的正当权益。
1.若债务为个人债务,债权人仅能针对欠债人在房产中的份额主张权利。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程序确认债权,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份额。执行方式包括拍卖或变卖房产,债权人就欠债人对应份额的所得款项受偿。若房产为多人共有,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该份额的权利。
2.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房产证仅登记欠债人一人名字,夫妻双方均需承担偿还义务,债权人可要求用该房产清偿债务。若该房产是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唯一住房,法院执行时会优先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可能采用置换更小面积住房或预留一定期限租金等灵活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