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期待利益,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后能够合法获得的利益。在实际纠纷处理中,期待利益的计算需结合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方法,常见的有差价法、类比法和成本法三种。
差价法是最常用的计算方式,即合同约定价格与违约行为发生时房屋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例如,卖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出售房屋,若合同签约价格为一百万元,违约时房屋市场价格为一百二十万元,那么二十万元的差额就属于买方的期待利益。
类比法适用于无法直接获取违约时房屋市场价格的情况,可参照同地段、同类型、同面积的类似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利益来确定。通过对比相似房屋的交易价格,能够合理推算出受损方应获得的期待利益。
成本法需综合考虑当事人为履行合同已支出的成本,如中介费、税费等,再加上合同正常履行可获得的合理利润。计算时需遵循可预见规则和减损规则,违约方仅对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的损失承担责任,受损方也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