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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二手房土地出让金是由谁缴纳

1.如果合同无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土地建造房屋时,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家行政划拨的,划拨地在发生交易时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向国土部门支付土地收益金,也叫土地出让金。二手房买卖缴纳土地出让金是根据土地性质来缴纳的,一般的商品房都是没有土地出让金的,因为开发商在拿这块地的时候是出让购买所得,就相当于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了。如房改房、拆迁安置房、公房等一般是划拨用地,划拨用地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就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个土地出让金的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国土局来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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