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下,抚养费需给付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若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二)特殊情形下,子女虽已成年,父母仍需负担必要的抚养费。具体包括三种情况,一是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二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三是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该条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