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约定解除时,协商一致解除要确保签订书面解除协议,详细写明解除时间、租金退还、物品交接等具体事项,避免后续纠纷。若按合同约定条件解除,要及时、准确地通知对方,通知内容应清晰表明解除合同的意愿。
(二)法定解除时,遇到法定情形需解除合同,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不可抗力的证明、对方不履行债务的证据等。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比如邮寄挂号信等,以留存通知送达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法定解除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