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父母在世时,根本不存在房屋继承权的放弃这一说法。
因为继承权的起始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
当父母还健在时,子女对父母的房屋往往只是拥有一种期待利益。
倘若父母想要对房屋进行处置,像是将其赠与他人等,完全可以凭借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来达成房屋产权的转移。
倘若父母立下遗嘱,清晰地规划好房屋的继承事宜,这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预先安排手段。
而在此期间,子女是不能对尚未实际发生的继承事宜做出放弃继承的表态的,因为这种表态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是无效的行为。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