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执行的拘留包含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等多种情形。
行政拘留通常不会超过 15 天,倘若存在两种及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需分别作出决定,然后合并执行。
像这种合并执行的行政拘留处罚,其最长时限为 20 天。
而刑事拘留方面,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倘若认为有必要逮捕,应在拘留后的 3 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够延长 1 至 4 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 30 天。
人民检察院会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 7 天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