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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登记结婚重婚

不予登记结婚重婚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2024-03-05 19:58:16 已帮助15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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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登记结婚重婚
重婚是指:

1、有配偶者未办理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2、有配偶者虽未登记结婚,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而公开同居生活的;

3、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的;

4、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诉法》规定,重婚罪可以进行自诉。

理论上重婚罪自诉分为三种:

1、纯自诉,只有被害人自己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包括侮辱、诽谤罪虐待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占罪

2、既可公诉,也可自诉的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案包括:

故意伤害案件(轻伤),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妨害通信自由罪,重婚罪,遗弃罪等。

3、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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