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情况下婚姻当事人可起诉婚外第三者
时间:2026.02.23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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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两种情况下,您可以对婚外第三者提
起诉讼:首先,若婚外第三者明确知晓对方已有配偶,却与其保持民事伴侣关系,甚至于公开以夫妻身份在外居住,或与对方共同申
领结婚证书,此类行为可以以婚姻
当事人犯
重婚罪的名义提起
诉讼;
其次,若是夫妻中的某一方为婚外第三者花费了巨额资金,赠送了大量物品,在此种情况下,您也有权以婚外第三者不当获取
夫妻共有财产的名义
提出诉讼,要求其归还相应份额。
然而,除了上述两种情形以外,其他情况通常无法对婚外第三者进行法律
追责。
当因配偶出现
婚外情而引发
离婚时,婚姻当事人有权向实施婚外情的配偶要求支付
离婚损害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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