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加班费可以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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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法务

地区:广东 - 深圳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综上所述,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需要支付加班费,标准按照工资的三倍执行,也就是平时所说的三薪,计算三薪并不是用员工的基本工资,而是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或者是员工的实发工资。如果用基本工资算,则会导致加班工资少算的情况发生。

2021-06-25 06:39: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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