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停工留薪期是怎么规定的

山东 - 枣庄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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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区维权顾问

地区:山东 - 枣庄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鉴委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人员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要求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当在停工留薪期满前15日内,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对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工伤人员书面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鉴委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表》、《工伤认定书》、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确认申请的,视作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

2021-04-07 11:26: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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