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辞职的时候没有一次性结清员工的工资,是否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呢?自己在公司做了半年时间了,然后因为福利不好,我就提前一个月辞职了,那我的工资没有发放的,可以要求仲裁的吗?拖欠工资是否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新疆 - 和田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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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 - 和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020-04-21 13:2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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