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公司三个多月,担任运营专员职务,试用期是一个月的,做完一个月的时候老板并没有和我谈说能不能过试用期,也没有签过正式的劳动合同。一次会议上因为对产品的计划有意见怼了老板,老板当时很生气,一周左右,人事先让我转岗,后来又跟我说那个部门不缺人,让我主动离职。我算是被辞退的吗?

广东 - 深圳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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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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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个月是试用期,如果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该名员工的。问题的关键是当初那个老板是怎么和你谈的,如果你符合,他是不可以回你的。辞退员工不符合法律规定是要支付赔偿金的。

2019-09-10 13:3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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