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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是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而制定的。 
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公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最新执业医师法全文包括总则、考试和注册、职业规则、考核和培训、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四十八条。

  •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8号

  • 颁布时间:2009-08-27

  • 实施时间:2009-08-27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宪法法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三条 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第五条 国家对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医师,给予奖励。

第六条 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四)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五)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六)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第二十五条 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第二十六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第二十七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八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第二十九条 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

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第四章 考核和培训

第三十一条 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

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医师考核工作。

第三十三条 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

(二)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作出显著贡献的;

(三)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救死扶伤、抢救诊疗表现突出的;

(四)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

(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医师培训计划,对医师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为医师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对在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务人员实施培训。

第三十五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承担医师考核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医师的培训和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和创造条件。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第三十八条 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对该机构的行政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所在机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其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医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由所在机构集体核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册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适用本法。

第四十五条 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军队医师执行本法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的原则制定。

第四十七条 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注册、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教、临床研究等活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本法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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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的过错给女的赔偿什么

律图白银律师

律图白银律师 最近回复:

在婚姻中,如果男方有法定过错,女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里有规定。法定过错包括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损害赔偿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是赔偿女方因男方过错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像男方家暴损坏女方财物,或者女方为处理相关事务花的合理费用,像医疗费、鉴定费等,女方都能要求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赔偿男方过错给女方带来的精神痛苦。法院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情节,侵权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女方要主张赔偿,得在离婚诉讼时提出来。要是协议离婚时没明确说不要赔偿,离婚后也能单独起诉。所以,遭遇这类情况的女方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小时前

离婚男的过错给女的赔偿什么

甘肃法务律师

甘肃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男方有法定过错情形,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定过错情形有这些: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物质损害赔偿,是赔偿男方过错给女方带来的实际财产损失。像男方家暴损坏女方财物,或者因男方过错,女方处理相关事务花的合理费用,像医疗费、鉴定费等,女方都能主张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赔偿男方过错给女方造成的精神痛苦。法院确定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还有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女方要主张赔偿,得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要是协议离婚时没明确放弃赔偿请求,离婚后也能单独起诉。

5小时前

离婚男的过错给女的赔偿什么

天水法务律师

天水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规定,如果男方有法定过错情况,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这些法定过错情形有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物质损害赔偿是补偿男方过错行为给女方带来的实际财产损失。像是男方家暴弄坏女方个人财物,或者因为男方过错,女方处理相关事情花的合理费用,像医疗费、鉴定费这些,女方都能要求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对男方过错给女方造成的精神痛苦进行补偿。法院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女方要主张赔偿,得在离婚诉讼的时候提出来。要是协议离婚时没明确说放弃这个请求,离婚后也能单独起诉。这里要注意,很多人以为只要对方有点错就能要赔偿,其实得是符合法定的过错情形才行。另外,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赔偿请求,不然可能就没办法维权啦。

6小时前

离婚男的过错给女的赔偿什么

白银法务律师

白银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在婚姻生活里,要是男方出现法定的过错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女方是有权利请求损害赔偿的。 这里说的法定过错情形有好几种。像男方在婚姻期间和别人结婚,也就是重婚;和他人长时间稳定地居住在一起;对女方动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不管不顾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而损害赔偿包含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物质损害赔偿,就是要补偿因为男方的过错给女方带来的实际财产损失。打个比方,男方家暴把女方的个人物品弄坏了,或者因为男方的过错,女方为了解决事情花了一些合理的费用,像看病的医疗费、做鉴定的费用等,女方都能要求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为了弥补男方的过错给女方造成的精神上的痛苦。法院在确定赔偿金额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男方过错的严重程度、用了什么手段、在什么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况,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男方有没有从中获利,男方有没有能力承担赔偿,还有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 女方如果要主张赔偿,一般要在离婚诉讼的时候提出来。要是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没有明确说不要这个赔偿,离婚之后也能单独去法院起诉。所以,女方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小时前

离婚男的过错给女的赔偿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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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如果男方有法定的过错情况,女方可以要求获得赔偿。这里所说的法定过错情形,具体有重婚、和别人一起生活、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不管家庭成员,还有其他特别严重的过错。赔偿包括两方面,物质方面的和精神方面的。 2、物质损害赔偿,就是要弥补因为男方过错给女方造成的实实在在的财产损失。比方说,男方家暴弄坏了女方的个人东西,或者因为男方的过错,女方为了解决相关事情花了一些合理的费用,像看病的钱、做鉴定的钱等,女方都能要求赔偿这些损失。 3、精神损害赔偿,是专门针对男方过错给女方带来的精神上的痛苦进行的赔偿。法院在确定赔多少钱的时候,会把好多因素考虑进去。比如男方的过错有多严重、是用什么手段侵害女方、在什么场合干的、具体的行为方式是怎样的,还有侵权行为最后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男方有没有从中赚到钱、男方有没有能力承担赔偿,以及案件所在地方的平均生活水平等。 4、要是女方想让男方赔偿,得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提出来。要是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没说自己不要赔偿,离婚以后也能单独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3小时前

男人要离婚了财产怎么分配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律师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离婚时财产分配,要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是归个人的,不参与分配。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要是协议不成,就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含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要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这一方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这些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有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约定,那就按约定分配财产。另外,法院判决时也会考虑财产来源、双方贡献、生活状况等因素。遇到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时,建议先和对方协商,若协商无果,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收集好相关财产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小时前

男人要离婚了财产怎么分配

律图长治律师

律图长治律师 最近回复:

离婚分财产时,得先把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区分开。个人财产是归个人的,不用参与分配。而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夫妻俩商量着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 一般来说,婚姻期间两人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赚的钱,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还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有一方偷偷藏着、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想占另一方便宜,那离婚分财产的时候,对他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这种情况,还能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财产。 另外,如果夫妻两人有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约定,那就按约定来分财产。而且法院判决时,还会考虑财产是怎么来的、双方对财产的贡献、生活状况等因素。比如说,一方对家庭付出很多,在分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大家要注意这些法律规定,保护好自己在离婚财产分配中的权益。

4小时前

男人要离婚了财产怎么分配

大同法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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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这件事儿里,财产分配可不是一笔糊涂账,得先把账算清楚。首先得弄明白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就好比是自己的小金库,离婚的时候归自己,不用拿出来分。 那夫妻共同财产都有啥呢?像两口子在婚姻期间一起挣的工资、奖金,搞生产、经营、投资赚的钱,还有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以及继承或者别人送的财产,这些都属于共同财产。 分财产的时候,先由夫妻双方自己商量着来,要是能达成一致,那就按商量好的办。要是商量不拢,就得找法院来帮忙。法院会综合财产的具体情况,偏向照顾子女、女方和没过错的一方。 不过,有些不地道的人会在离婚时耍心眼儿,比如偷偷藏起财产、转移财产、把财产卖了、故意弄坏财产或者胡乱花钱挥霍财产,甚至还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多占对方的财产。要是被发现有这些行为,在分财产的时候,法院就会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给这种人。就算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这些事儿,也能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要是夫妻之间提前有了财产方面的约定,而且这个约定是合法有效的,那分财产的时候就按约定来。另外,法院判决的时候还会看看财产是咋来的、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生活状况啥的,尽量做到公平合理。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平时要多留意家里的财产情况,保留好相关的凭证。要是发现对方有不良企图,赶紧咨询专业律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5小时前

男人要离婚了财产怎么分配

山西法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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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分财产的时候,得先把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区分开。个人财产是属于个人的,不用拿出来分。而夫妻共同财产呢,先由夫妻俩自己商量着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判,法官会偏向子女、女方和没犯错的那一方。 2、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有婚姻期间两人的工资、奖金、打工赚的钱,做生产、经营、投资得到的收益,知识产权方面的收益,还有继承或者别人送的财产之类的。 3、要是有一方偷偷藏财产、把财产转走、卖掉、弄坏、乱花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造假的夫妻共同债务想霸占另一方财产,那么离婚分财产时,这一方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离婚之后,另一方发现这种事,还能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财产。 4、要是夫妻俩有关于婚内财产的约定,而且这个约定是合法有效的,那就按照约定来分财产。另外,法院判决的时候,也会看看财产是怎么来的,夫妻俩对财产的贡献大小,还有生活状况等情况。

6小时前

男人要离婚了财产怎么分配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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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咋分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首先要分清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不参与分配。 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婚姻期间两人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赚的钱,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还有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对于这些共同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商量着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 不过,要是一方偷偷藏财产、转移财产、变卖财产、故意损坏财产、大肆挥霍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霸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分财产时,这方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这种情况,还能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财产。 另外,要是夫妻有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约定,那就按约定来分。法院判决时,也会看看财产是咋来的、双方对家庭贡献大小、生活状况等情况。大家遇到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拿不准,建议找专业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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