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四年前上班被同事推门撞到头部耳旁,当时确定公伤,药费用医保?
[律师回复] 您好,您现年 62 岁属于退休返聘,双方一般成立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
1、四年前已认定工伤,现在出现旧伤复发,可申请工伤旧伤复发确认,对应的医疗费可按工伤待遇处理,当年 450 元自费检查费用也可一并主张单位承担。
2、返聘劳务关系下,公司可以终止劳务聘用,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不能免除本次旧伤复发产生的相关赔偿责任。
3、建议保存好旧伤病历、本次耳部治疗单据、工伤认定文书,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