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您咨询的这个问题涉及到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问题。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我来帮您分析一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收养关系需要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弟弟50多岁,妹妹的儿子25岁,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允许收养的。但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点:1. 收养人(您弟弟)需要年满30周岁,且与被收养人年龄差要在30岁以上。您弟弟50岁,收养25岁的外甥,年龄差25岁,这个条件可能不太符合。法律要求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差至少要30岁。2. 被收养人(您外甥)已经25岁,属于成年人。法律上允许收养成年人,但需要双方自愿,且要符合抚养关系的条件。也就是说,您弟弟需要证明确实长期抚养过这个外甥。3. 需要征得您妹妹(孩子生母)的同意。如果孩子父亲还在世,也需要其同意。建议您可以考虑以下方案: 1. 如果确实想建立法律上的抚养关系,可以考虑通过遗嘱或赡养协议的方式,让外甥承诺照顾您弟弟晚年生活,同时给予适当财产继承权。 2. 如果一定要走收养程序,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看是否有特殊政策可以放宽年龄限制。 3. 也可以考虑通过公证的方式确定抚养关系。具体采取哪种方式更合适,建议您带着更详细的情况,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