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封云凯律师 回复:“退了回原籍是否有土地费”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退伍军人回原籍 情况概述 :一般情况下,义务兵退伍回原籍,通常是可以依法继续享有原有的土地权益。但土地费的说法不太准确,如果是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等产生的土地补偿费用分配问题,退伍军人若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有权参与分配。 法规依据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规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农村户口的,他们在农村承包的土地等权益应当予以保留。所以当所在村集体因土地被征收等获得土地补偿款进行分配时,只要其成员资格未丧失,就可以和其他村民一样获得相应份额的土地补偿费用。例如,某村因修建高速公路征收了部分集体土地,获得了一笔土地补偿款,在进行分配时,本村一位刚退伍回村的义务兵,就和其他村民一样,按照人均份额分到了土地补偿款。 高校毕业生等人员户口迁回原籍 情况概述 :如果是高校毕业生等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回原籍农村,对于能否获得土地费(土地补偿款等),关键在于其是否还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若在上学期间保留了原有的土地承包关系,且迁回后仍然依赖集体土地作为生活保障,那么在集体土地有相关费用分配时,可能有权获得。但如果上学时已经将土地交回集体,或者迁回后不再以集体土地为主要生活来源等,可能就无法获得。 法规依据 :各地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有所不同,但一般会综合考虑户籍、土地承包关系、是否在本村生产生活、是否依赖集体土地为生活保障等因素。比如,有的地方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且在原籍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参与土地补偿款分配;超过两年迁回的,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重新认定成员资格。 其他情况退回原籍 情况概述 :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将户口迁出后又迁回原籍农村,对于土地费的问题同样取决于其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果迁回后重新获得了土地承包权,参与村集体的生产生活等,符合成员资格认定条件,就可能获得土地费;反之则可能无法获得。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的权利。如果当事人没有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不具备承包集体土地的资格,相应地在土地补偿等费用分配上也可能没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