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即出现工伤,治疗期结束后试用期已经过了,即已经为转正员工,现在部门想辞退员工,是否可以操作,2018年3月入职的,工伤林3月治疗到8月,8月回岗,表现一般,工作态度和积极性都一般,面谈后未签字,表一直拿在他个人手上未提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仅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根据你的10.28日签订的试用期合同的情况,你的劳动合同已经因为期满而终止。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至于社保的问题,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从劳动关系建立的当月就应该交纳的。
2019-02-22 11:17:4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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