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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在租用期间被损坏,而且地底下东西被拿走怎么办?

ask****953 四川-成都 房屋租赁咨询 2018.09.13 18:08:36 527人阅读

土地在租用期间被损坏,而且地底下东西被拿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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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可能构成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2018-09-13 18:09:24 回复

盗窃财物价值10元的,属于盗窃的数额是比较少的,所以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可以进行治安管理的处罚,可对当事人进行火头的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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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坏东西就离开了算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具体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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