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莆田法律咨询 > 莆田劳动仲裁法律咨询 > 能给一份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书范文吗?

能给一份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书范文吗?

赵** 福建-莆田 劳动仲裁咨询 2018.06.23 05:28:10 544人阅读

要换一份工作,不知道怎么写申请书,能给一份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范文吗?具体怎么写的……

其他人都在看:
莆田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莆田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男,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仲裁请求:
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被申请人的员工,于2012年5月份入职,从事木工、支模板工作。2012年5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安排下在芜湖市弋江区弋江嘉园1期19号楼11层拆模板时不慎从钢管架上摔下致伤。随即被申请人安排人员将申请人送往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并支付了医疗费。
自入职以来,截止申请人受伤之日,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双方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现申请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望依法裁决!
此 致
。。。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日 期:

2018-06-23 05:34:10 回复
咨询我

您好,我有一份确定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仅供参考。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A,男,汉族,身份证号:
430,住湖南省,代理人联系电话:。被申请人:B,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联系电话:020-8417,020-8417。法定代表人:。仲裁请求: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1年4月25日起至今存在劳动关系。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是食品饮料(深圳)有限公司授权下的“”桶装水特约经销商,申请人于2011年4月25日入职被申请人处,被申请人安排申请人到其下属的东圃水店(天河区东圃大马路街号)处任送水工一职,为客户送桶装水。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2014年2月27日,申请人在送水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被申请人不为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综上,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贵委依法从快裁决!此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11-17 23:46:20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申请人:××,女,汉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请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2000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2008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05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这就是一份确定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书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