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在南京,之前在北京工作,最近公司无故解雇了我,请问南京可以申请仲裁北京公司吗,谢谢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018-06-17 12:16:42 回复
根据现行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时,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以上就是南京可以申请仲裁北京公司吗这个问题的解答,望采纳
2018-06-17 12:11:42 回复
申请人:××省××县××经贸公司地址:××省××县××路××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经理仲裁代理人:B××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省××县××有限公司地址:××县××路××号法定代表人:C职务:经理案由:货物买卖纠纷请求事项:1.终止合同。2.赔偿因被申请人所交货物的低质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万元人民币。事实和理由:(应详述,此略。)基于上述事实,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特申请××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年××月××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年××月××日××食品研究所的质检报告。××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县××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A××年××月××日附:1.货物买卖合同1份;2.质检报告1份;上文为您解答北京仲裁委申请书是什么这个问题请参考
2020-11-17 21:21:5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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