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是一家装潢公司的老板,他接了一家建筑公司工程的劳务分包,现在他的工作量也很大,想知道能不能二次分包。我想请问,劳务二次分包合法吗?
结论:不合法,分包单位不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解析:
1、不合法,分包单位不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3、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5、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根据建设部的部门规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可以回答劳务二次分包合法吗的问题。建设部又发布了一个《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该意见指导思想意在以发展劳务企业为突破口,建设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调整全行业建筑队伍组织结构,提高劳务队伍的职业素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2018-05-30 21:00:16 回复
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可以回答劳务二次分包合法吗这一问题,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
2018-05-30 20:52:16 回复
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得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劳务分包合同适用法律,如上琴狂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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