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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仲裁的,由法院出具的招待裁定书上说支付我工资15000元和经济补偿金,老板说没钱,一直未果,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了,我还能维权吗 、谢谢老师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其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什么当时不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申请执行的
如果当时申请了强制执行是可以继续要求的;如果没有申请就不能通过法院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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