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恩施法律咨询 > 恩施劳动仲裁法律咨询 > 劳动仲裁项目,具体有什么规定?

劳动仲裁项目,具体有什么规定?

苏** 湖北-恩施 劳动仲裁咨询 2018.05.08 18:16:50 68人阅读

你好,我与单位发生一些纠纷,现在申请了劳动仲裁,对这方面不是很清楚,请问劳动仲裁项目,具体有什么规定?

其他人都在看:
恩施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恩施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包括哪些  劳动仲裁就是指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做居中公断与裁决。哪些事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呢?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包括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人事仲裁受理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聘用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下列人事争议,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受理范围:  
1、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2、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3、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三、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程序流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四、申请劳动仲裁手续材料:
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2018-05-08 18:26:5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