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然后工商保险待遇被单位领取了,但是单位拒绝支付这一部分,想问一下工伤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领取怎么办
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并代劳动者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后,应当及时支付给劳动者。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返还。
2018-05-05 09:59:27 回复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领取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可以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下来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了相应的伤残等级再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工伤待遇,裁决书下来后要求公司赔偿。
2.工伤实行无过错原则,是对工伤职工实行保护性的补偿原则,此原则规定了即使职工本人存在一定的过错,仍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给予补偿,所以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能认得到工伤。1至4级伤残工伤待遇的全国性规定,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1、每月伤残津贴--二级伤残的标准是工人负伤前月工资的85%。
第1及2项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3及4项,由企业支付。
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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