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合伙企业经依法登记,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扩展资料:
工商登记办理流程:
1、查名
2、整理资料
所需材料:
(1) 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
(4)董事会决议
(5)监事会决议
(6)章程
(7)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董事、监事、经理、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
(9) 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0)验资报告
(11)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2)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部门的批准文件
3、验资
4、报工商局审批
5、核法营业执照
6、办理税务登记证流程
7、提出登记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和有关证件
8、领取税务登记表,并如实填写有关内容
9、报送税务登记表
10、审查税务登记表及提供有关文件及证件
1
1、案头核审
1
2、审批
1
3、打印税务登记表
1
4、领取税务登记表
附送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企业章程或协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经营地的房产权或使用权或租赁证明(加贴印花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