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律师您好,我在公司工作三年十个月了,我们公司除了每月固定工资外还有年终奖和十三薪(年底双薪),昨天周五上午开全员会,通知以后将取消年终奖和十三薪,并且工资按实际项目完成度去打分最多会扣月工资的20%,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固定薪资和绩效薪资也就是月工资,并未列明十三薪和年终奖,其他福利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确定。 想和您咨询两个问题, 1.公司取消年终奖和十三薪合法吗? 2.月工资按劳动合同中的80%发放合法吗?
公司取消年终奖和十三薪是否合法,关键看是否有书面约定或规章制度。合同没列明,公司有较大自主权,但已连续多年形成发放惯例,单方取消存在风险。工资按80%发放,如果绩效考核制度没经过民主程序并书面告知你,扣减缺乏依据。项目完成度打分主观性强,直接扣20%属于变相降薪,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你先书面表示不同意,保存好通知和工资流水,要求按原标准补发。若公司坚持,就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沟通。
2026-08-22 21:29:54 回复专业解答若对调解不服,在不同场景有不同解决途径。若是人民调解,可向法院起诉;若是行政调解,可就原纠纷提起民事诉讼;若是司法调解,在签收调解书前反悔,法院会及时判决,签收后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
专业解答若对调解不服,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处理。若是人民调解,可请求再次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若是法院调解,签收调解书前反悔,法院应及时判决;签收后不服,符合法定情形时可申请再审。
专业解答符合以下情况可走竞争性谈判:一是招标后无供应商投标或无合格标的、重新招标未成立;二是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三是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四是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这些情况采用竞争性谈判能更高效地完成采购。
专业解答调解书生效时间并非以“几年”衡量。一般情况下,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生效;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裁定书,自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生效。
专业解答确定调解活动代理权限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委托授权。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书面明确授权范围,包括是否能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调解请求,进行和解等。若无特别授权,代理人通常仅能进行一般程序性事务,特别授权则需在委托书中清晰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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