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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之前发工资少部分发卡里,大部分发现金,没有缴税,现在,又要扣除当月的部分工资去补缴税务,这个合理不
这种做法并不合理,之前拆分发放工资本身不符合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个税是用工一方的义务,未依法申报产生的补缴责任不应转嫁到个人身上,你可以拒绝对方从你当月工资里扣除相应款项,若对方已经扣除,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返还被扣款项。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沟通。
专业解答因规划调整造成损失,一般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处理。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由政府相关部门对受影响主体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方式可能包括货币补偿、置换土地等,以尽量弥补因规划调整给当事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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