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慈溪工厂工作五月二十三告知辞职当时因领导说后面写离职单一样并未些到月底已有九天时间领导扔按急辞扣款三百处理
领导未及时处理您的离职手续导致以急辞名义扣款300元属于不合理的费用克扣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返还被扣的300元。您已经告知辞职并工作至月底属于正常辞职非急辞单位无权随意扣款。收集辞职告知记录和工资单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返还扣款和支付未结清的全部工资保障劳动者离职时的合法权益和劳动报酬不受不合理扣罚和压榨和歧视和欺负和不公和不法侵害和不尊重劳动成果和不保障基本生活和不维护劳动者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和劳动关系平衡稳定发展和社会整体和谐进步。
2026-06-02 21:08:32 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提前解除。若未提前通知或未按约定时间离职,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扣款不得超过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若扣款超过或有其他不合理之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2 21:06:49 回复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如果在五月二十三日已经告知辞职,且领导当时表示后面写离职单一样,那么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地按急辞处理。首先,可以与领导沟通,说明当时的情况和自己的立场,争取理解。其他,如果沟通无效,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告知辞职的聊天记录等,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2 21:05:23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