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销售工程师 24年12月和公司签订合同,工作地点为北京顺义分公司 没有具体地址。实际本人工作地是天津居家打卡,弹性拜访客户。公司要求回合同约定地点办公合理合法吗?
根据你的情况,合同约定工作地点是北京顺义分公司,但实际工作地在天津居家打卡,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求你回合同约定地点办公,从法律角度讲是有一定依据的。因为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过,考虑到你已经在天津居家打卡工作了一段时间,如果突然要求你回北京办公,可能会对你产生较大影响。你可以先和公司沟通,说明目前的情况和困难,看看是否能协商解决,比如继续居家打卡或者采取其他灵活的工作方式。如果沟通无果,你也可以考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18 16:13:02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