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与单位协商是较为温和的维权方式,劳动者提出补缴社保和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的要求,若单位配合,能高效解决问题。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单位限期补缴社保,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和职责对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纠正。
(3)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社保事务管理,向其反映情况,可利用其专业职能核查并督促单位补缴。
(4)当因单位未交社保造成劳动者权益受损时,申请劳动仲裁是有力的法律手段。不仅能要求赔偿损失,若单位违法辞退,还可按规定获得相应赔偿金。
提醒:
维权过程需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与单位友好协商,明确提出补缴在职期间社保以及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的要求,争取和平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让其责令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社保。
(三)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情况,促使其对单位进行核查,并督促单位补缴社保。
(四)当因单位未交社保致使自身权益受损,像无法享受社保待遇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损失;若单位是违法辞退,还能主张按经济补偿二倍计算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被单位辞退且单位未交社保,可这样维权:
1.先和单位协商,要求补缴社保和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若单位拒绝,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促其责令单位限期补缴。
2.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让其核查并督促单位补缴。
3.因未交社保权益受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损失。若单位违法辞退,还能主张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结论:
被单位辞退且单位未交社保,劳动者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违法辞退劳动者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劳动者与单位协商是解决问题的友好方式,可要求补缴社保与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若单位拒绝,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补缴社保。社保经办机构也可对单位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核查督促。当因单位未交社保致使劳动者权益受损时,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来要求赔偿损失,若属违法辞退,还能主张赔偿金,其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您在遇到此类问题时不知如何操作或对相关法律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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